吕强律师讲解承诺还款是否构成担保责任 我身后就是云龙区人民法院,今天来办一个建设工程案件。 这个案件当中,被告的股东曾向原告出具一个承诺函。这个承诺函的内容就是如果被告不能按时付款,那么由被告的股东来代为支付。最终这个承诺函被法院认定为担保。根据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有增信,差额补足这样的内容的承诺函是可以被法庭认定为担保的。我是徐州吕强律师,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我。 如果你喜欢我的视频,请记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