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律师吕强律师讲解民事欺诈

什么是民事欺诈?根据《民法典》第148条, 被告虚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重大事实,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原告可以在欺诈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申请撤销。如果被告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那就涉嫌刑事欺诈, 这个时候原告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有一种,如果被告是经营单位,而原告是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原告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我是徐州吕强律师,如果你喜欢我的视频,请记得订阅我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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