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社交媒体上经常看到有的企业或个人公开发布悬赏广告,承诺如果有人提供某种线索,则给予相应奖励,此种公告属于悬赏广告,以下徐州律师吕律师将讲解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
一、悬赏广告的概念与性质
悬赏广告,是指通过一定媒体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出要约,在特定期间内完成一定行为,按照广告的内容获得报酬的意思表示。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悬赏广告,例如寻找失踪儿童、寻找遗失物品等。这些悬赏广告的目的通常是为了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到特定的行为中来,从而帮助解决问题或达到特定的目的。
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悬赏广告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广告人单方面向不特定公众发出要约,只要有人完成了特定的行为,就可以获得报酬。另一种观点认为,悬赏广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广告人和完成人之间达成合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
无论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还是民事法律行为,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都是存在的。但是,由于其性质的不同,法律效力也存在差异。
-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说
根据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观点,悬赏广告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有人完成了特定的行为,就可以获得报酬。因此,如果有人完成了悬赏广告中的行为,即使广告人没有明确表示同意或者拒绝,也可以获得报酬。 - 民事法律行为说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观点,悬赏广告需要广告人和完成人之间达成合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如果有人完成了悬赏广告中的行为,但广告人拒绝支付报酬,完成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两种学说的比较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说和民事法律行为说各有优劣。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说更符合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因为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有人完成了悬赏广告中的行为,通常会直接获得报酬而不需要经过诉讼程序。但是,这种学说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如果广告人没有明确表示同意或者拒绝,可能会产生纠纷。而民事法律行为说更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因为只有在双方达成合意的情况下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但是,这种学说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完成人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故如果发布悬赏广告的个人或企业明确承诺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个人或企业可以要求其支付报酬,发布人拒绝支付的,权利人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