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律师吕强律师告诉您欠钱不还算不算诈骗

今天有两个当事人来找吕律师咨询一个民间借贷方面的法律问题,这个事情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了几百万的钱后来无力偿还然后这个出借人就报警了,警察把这个借款人传唤到了派出所然后在做笔录的时候告诉这个借款人说他涉嫌诈骗,然后把这个借款人的手机也给查封了,所以这个借款人就非常紧张,他问我这个事情会不会进监狱,当时警察说话也比较狠,说你这个就属于诈骗,然后吕律师在听取了他这个案子的案情之后认为他是不属于诈骗,因为他有一个情节就是他向这个出借人借款之后一直在偿还,虽然没有还清但是他在还,还有一点就是在借款后不久这个借款人把自己的房子还有其他的一些资产抵押给了这个
出借人,这就说明这个借款人他是想还债的,而诈骗罪要求的构成要件首先是主观上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本来就不想还钱;还有就是虚构事实,在虚构事实这方面我这个当事人他确实是有瑕疵的,他当时说的借款的目的和实际的借款用途不符,但是如果要构成诈骗罪,要每一个要件都要满足;而我这个当事人他抵押房产,然后其他资产也抵押给了这个出借人,而且他一直持续的在还债,从这些细节可以说他一开始就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