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律师吕律师解答“夫妻一方赠送金钱给对方,配偶能追回吗?”

在当今社会,金钱作为一种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常常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当金钱的赠与涉及到婚姻关系时,情况可能会变得更为复杂。本文将探讨在赠送金钱给对方后被配偶追回的法律问题。

一、法律规定

在大多数国家,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中,夫妻都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置和使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方可以随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方。

二、案例分析

假设A先生与B女士是一对夫妻,A先生未经B女士同意,将一笔钱款赠与了C女士。现在,B女士想要追回这笔钱款。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这个案例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结果。

  1. 如果A先生赠与C女士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B女士有权要求追回这笔钱款。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共同管理和使用。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方,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是无效的。

  2. 如果A先生赠与C女士的钱款属于A先生的个人财产,那么B女士无权要求追回这笔钱款。因为这笔钱款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先生有权自由处置自己的个人财产。

三、徐州律师吕律师提醒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

上述案例中,A先生未取得B女士的同意,擅自将数额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C女士,且事后亦未得到妻子B女士的追认,损害了B女士的财产权益,A先生的处分行为无效。且A先生与C女士属于婚外不正当关系,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A先生赠与C女士财物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