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律师吕律师详解打赏给网络主播的钱能不能要回来

当下,互联网直播已经发展成一个庞大的产业,网络主播职业和直播公司因为进入门槛低、投资少、收入上限高等特点吸引了大量从业者和创业者涌入,也造成了当下直播行业鱼龙混杂的现状。比如不少无良主播和直播公司利用直播行业的一些灰色地带骗取观众线上打赏和线下转账的案例屡见不鲜。本文徐州律师吕律师将分析打赏或转账给网络主播的钱财能不能要回来。

一、打赏行为的性质

打赏行为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即主播在直播平台上表演或展示自己,观众通过打赏的方式向主播表达欣赏和鼓励,同时获得主播的关注和感谢。这种赠与行为通常是无偿的,观众并不期待从主播那里获得对价或回报。

二、打赏金额的返还问题

对于打赏金额的返还问题,需要考虑具体的情况。以下为几种可能的情况:

  1. 未成年人的打赏

如果打赏者是未成年人,其打赏行为通常被认为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因此,未成年人的打赏可以通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来撤销赠与合同,从而要回打赏金额。

  1. 大额打赏且存在欺诈行为

如果观众打赏的金额巨大,且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观众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并要求返还打赏金额。例如,主播在直播过程中虚假宣传或承诺,导致观众产生误解而进行大额打赏,观众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金额。

  1. 平台存在过错或违规行为

如果平台存在过错或违规行为,观众可以向平台主张撤销赠与合同并要求返还打赏金额。例如,平台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观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大额打赏,观众可以要求平台返还打赏金额。

三、法律规定及建议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济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对于观众打赏给主播的行为,如果符合上述规定,观众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并要求返还打赏金额。但是,如果观众和主播之间存在其他协议或约定,应当根据协议或约定进行处理。在现实生活中,打赏过的钱财一般被视为已经进行财产转移的赠与,所以一般情况下无法撤销。

如果想追回打赏的钱财一般可以通过主张网络服务合同因欺诈无效或通过配偶(如打赏者已婚)主张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追索。但是,无论是网络服务合同无效还是通过配偶主张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都要结合具体证据进行主张,实务中各地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都有不同结果的判例,只能尽早委托律师梳理案件具体细节后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至于线下转账给主播的钱财,则可以主张民间借贷(如果是以恋爱为名的给付)或由配偶主张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赠与异性有违公序良俗)进行追索,但实务中无论哪种方式法院都会考虑到转账方的过错程度、证据、转账金额等,一般难以追回全部转出的钱财。但是,如果存在主播恶意欺诈的情形,则可能追回全部转账金额。

总之,直播打赏作为一种“接地气”的新兴产业吸纳了一部分就业,也促进了网络消费,但不乏有低素质主播和公司恶意利用打赏人的性格弱点,使用各种手段欺骗和引诱低收入人群高额打赏,最终造成打赏的所谓“榜一大哥(或大姐)”背负巨债,甚至夫妻离婚。故建议观众在进行打赏之前应当理性消费并充分了解主播及平台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建议平台完善自身的监管机制和风险控制措施避免出现观众大额打赏的情况发生,同时加强对于主播的管理和监管避免出现欺诈行为等不良现象,保障观众的合法权益,减少因打赏造成的妻离子散(或夫离子散)的社会悲剧。